(吉隆坡13日訊)首相兼財長拿督斯里安華指出,作為管控房地產價格的措施,當非公民和外資公司在轉讓其房地產所有權時,政府提議對其轉讓文書徵收印花稅,稅率為4%。
他補充,這一項措施不包括在馬來西亞定居的永久居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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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華表示,政府也建議,從2024年開始,當受益人是根據遺囑或伊斯蘭遺產法(Faraid)或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來轉讓房地產所有權給合格的受益人,轉讓文書只會被徵收10令吉的印花稅,而不是採用之前的從價稅率(Ad-valore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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