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13日讯)首相兼財長拿督斯里安华指出,作为管控房地产价格的措施,当非公民和外资公司在转让其房地产所有权时,政府提议对其转让文书征收印花税,税率为4%。
他补充,这一项措施不包括在马来西亚定居的永久居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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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华表示,政府也建议,从2024年开始,当受益人是根据遗嘱或伊斯兰遗产法(Faraid)或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给合格的受益人,转让文书只会被征收10令吉的印花税,而不是采用之前的从价税率(Ad-valore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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